﹝轉(zhuǎn)貼﹞《傷寒論》灸法淺探 摘 要: 《
傷寒論》中,除了用方藥治療疾病外,還有多處旁及針灸醫(yī)術,特別是用灸法治療疾病的內(nèi)容。仲景依證立法,依法施灸,既療常疾,又治危候;蚰嬲哒危畡t熱之;或從者反治,以熱治熱。既權衡揆度,治病求本;亦明辨寒熱,慎防變證。挽狂瀾于即倒,撲火勢于燎原,療效極佳。重溫仲景的精湛灸術,對于研究艾灸以及糾正當今重藥物而輕針灸,重針刺而輕艾灸的不良偏向,具有積極意義。
張仲景所著《傷寒論》是我國古代一部理法方藥比較完善的醫(yī)學著作。全書除了載有用方藥治療疾病的內(nèi)容外,還有多處旁及針灸醫(yī)術,特別是用灸法治療疾病的論述,體現(xiàn)了醫(yī)圣的精湛醫(yī)術和依證立法的治療原則,對指導用灸法治病有著重要的意義。筆者不揣淺陋,擇書中有關灸法的論述,做一粗淺的分析。
1. 逆者正治 寒則熱之 《傷寒論》[1]117 條對太陽病
心陽虛證的
桂枝加桂湯證記載有:“燒針令其發(fā)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fā)奔豚,氣從少腹上沖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枝二兩也。”
清代著名醫(yī)家錢潢[2]在《傷寒溯源集》中對燒針的解釋是:“燒針者,燒熱其針而取汗也!奔从脽樀姆椒畈∪税l(fā)汗,汗出則腠理開,若此時外寒從針處侵入,寒閉陽郁,衛(wèi)氣不行,故局部紅腫,“核起而赤”。
《醫(yī)宗金鑒》[3]曰:“針處宜避寒,若不謹慎,外被寒襲,火郁脈中,血不流行,必結腫核赤起矣!边@時若迫劫發(fā)汗,陽虛陰乘,下焦寒氣乘虛上犯心胸,證見氣從少腹上沖于心,此即奔豚發(fā)作。所以仲景提出在病變部位施灸的方法,即先以艾柱灸針刺處之赤核各一壯,以壯陽熱之氣,溫煦虛陽,散逐寒邪,再服桂枝加桂湯平?jīng)_降逆,扶心陽之虛。
又如《傷寒論》304條曰:“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附子湯主之。”
少陰病包括手少陰心和足少陰腎,為傷寒六經(jīng)病變發(fā)展過程中的危重階段。病至少陰,機體抗病能力明顯減退,多表現(xiàn)為全身性虛寒證。邪居少陰一二日,病人口中不苦、不燥、不渴,知非里熱,當是少陰經(jīng)陽氣虛衰,不能溫煦所致,此乃少陰病陽虛寒濕證的辨證要點。背為陽之府,又為督脈所過之處,陽虛而寒濕凝滯,總督一身之陽氣的督脈先受影響,故其背惡寒。仲景洞察本證,除了用附子湯以溫經(jīng)祛寒除濕外,更兼用灸法,與湯藥并進,以增強療效。書中雖未明言灸何穴,但后世醫(yī)家一般認為可灸大椎、膈俞、關元、氣海等穴,以培腎固本、振奮陽氣。
對以上寒邪偏盛、陽虛陰乘之證,仲景宗《內(nèi)經(jīng)》“寒者熱之”之法,均配以火灸,或灸其“赤核”(紅腫處),或灸其受邪經(jīng)絡腧穴,皆欲借火灸之攻,以振奮陽氣,使寒病得火而散,陽氣得灸而復,獲溫熱補益之效。
2. 從者反治 以熱治熱 《傷寒論》292條曰:“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
發(fā)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少陰病虛寒證吐利,一般應伴有手足逆冷。今手足不逆冷,表明陽虛程度不甚;反發(fā)熱者,是少陰經(jīng)陽氣來復之兆,說明陽能勝陰,有向愈之機,而不是陽氣越脫之候,所以斷為不死。仲景明辨此時的“脈不至”,并非陰陽離決,而是由于吐利暴作,陽氣乍虛,脈一時不能接續(xù)所致,故遵《內(nèi)經(jīng)》治病求本的原則,從者反治,以熱治熱,果斷提出“灸少陰七壯”,以溫通陽氣。陽氣通則脈自至,脈至則熱退,吐利向愈。
正如明代醫(yī)家方有執(zhí)[4]在《傷寒論條辨》中所說:“陰寒吐利,法當厥逆者,以無陽也。手足不厥冷,則陽自若而脾胃和! 之者,以其有可生之道,所以通其經(jīng)以遂其生也!
清代名醫(yī)程郊倩[5]也說:“脈之不至,由吐利而陰陽不相接續(xù),非脈絕之比。灸少陰七壯,治從急也。”故灸足少陰經(jīng)井穴涌泉、原穴太溪、經(jīng)穴復溜等,以冀降逆氣,止泄利,清虛熱,益腎氣,調(diào)陰陽,如此水火升降既濟,而使病趨康復。
3. 權衡揆度 治病求本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并治》第343條:“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363條:“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厥陰為三陰之盡,厥陰病大多由他經(jīng)傳變而來,既可由太陰、少陰傳入,又可從三陽經(jīng)內(nèi)陷,是邪正相爭的危重階段。前條脈微是陰盛陽虛,不能外溫四末,則手足厥冷;陽氣衰微,陰寒盛極,陰寒迫陽又見煩躁之證,這種煩躁往往屬于
亡陽的危候。在此危急之時,仲景急用灸法回陽為先,以溫陽祛寒。若灸后厥冷依然不見好轉(zhuǎn),表明陽氣衰竭,則為死候。 后條下利,手足厥冷,無脈,是陰盛陽虛,真陽趨于衰竭,病情十分兇險,使用湯藥恐緩不濟急,故仲景不用白通加
豬膽汁湯輩,而用灸法急救。若灸后陽氣來復,手足轉(zhuǎn)溫,則病勢緩和,是向愈的征兆;如灸后手足不溫而脈不至,并見微喘者,則為腎陽衰竭,不能納氣歸根的反應,病屬危候,多預后不良。故取大艾炷重灸足厥陰經(jīng)原穴太沖、滎穴行間、八會穴之臟會章門等穴,以冀陽回脈復,手足轉(zhuǎn)溫,病趨好轉(zhuǎn),尚或可治。仲景深悟其中之真諦,危急之中舍藥而用灸,足見灸法確有起死回生之功。
正如明代醫(yī)家龔居中[6]所贊:“火有拔山之力”,“若年深痼疾,非藥力能除,必借火力以攻拔之!
4. 明辨寒熱 慎防變證 仲景對一些疾病常用灸法進行治療,但不是不論疾病虛實寒熱均加以火灸。一般多用于陰盛陽虛的寒證,而對陰虛陽盛的熱證,則再三告誡忌用。
如《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并治》第115條曰:“脈浮熱甚,而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
吐血。”太陽病脈浮熱甚,為表陽閉郁,邪氣實盛。
程郊倩認為:“脈浮熱甚,無灸之理,而反灸之,由其人虛實不辨故也。表實有熱,誤認虛寒,而用灸法,熱無從泄,因火而動,自然內(nèi)攻,邪束于外,火攻于內(nèi),肺金被傷,故咽燥而吐血。”由此可見,本應解表開郁之證若灸之,不但不能療疾,反使陽氣郁閉更甚,火熱內(nèi)攻,上傷陽絡,動血傷陰,繼而可見咽燥、吐血、傷津、動血之變證。緊接著第116條曰:“微數(shù)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nèi)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微數(shù)之脈即數(shù)而無力之脈,多主
陰虛火旺。陰虛火旺之證,本應“慎不可灸”,若誤用灸法,傷陰助熱,使陰血更虛,火熱愈焚,“追虛逐實”,使血液散亂于脈中,陰血難復,肌膚筋骨失卻濡養(yǎng),形成肌膚枯燥、焦骨傷筋的嚴重后果。
明代醫(yī)家汪機[7]在其所著的《醫(yī)學原理》中指出:“若虛極之人,孤陰將絕,脈浮而大,精
神昏短,不能抵敵火氣者,不可灸之,灸之即死!彼J為熱證用灸,無異于“抱薪救火”。
清代醫(yī)家陸以恬[8]也說:“邪癥挾熱,因灸而益重,是不可不慎也!逼湔擖c皆師承于仲景,可見仲景熱證忌灸的認識與實踐對后世影響極大。
張仲景繼承了《內(nèi)經(jīng)》等基本理論和漢以前豐富的醫(yī)藥知識,結合自己的臨床經(jīng)驗和體會,創(chuàng)立了理法方藥相結合的辨證論治診療體系,上承《內(nèi)經(jīng)》、《難經(jīng)》,下啟諸家方書,其精于湯藥,工于針灸,是一位善于藥物、針灸并用的大師。
仲景除了依證立法、依法立方、依方立藥和依法行針之外,還依證立法,依法施灸。既療常疾,又治危候,或逆者正治,寒則熱之;或從者反治,以熱治熱;既權衡揆度,治病求本;亦明辨寒熱,慎防變證,挽狂瀾于即倒,撲火勢于燎原。這對當今重藥物而輕針灸,重針刺而輕艾灸的偏向具有積極意義。在科學技術高度發(fā)達的今天,我們既要學習張仲景“勤求古訓,博采眾方”的嚴謹治學精神,又要師古而不泥古,對《傷寒論》中的灸法,除了要師承其法,還應知常達變,才能做到古為今用,進一步促進祖國醫(yī)學的發(fā)揚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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