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黃金定律是世界衛(wèi)生組織專家為確保食品安全于1989年提出的十條黃金定律。內容是:
①食物煮好后應立即吃掉,因許多有害細菌在常溫下可能大量繁殖擴散,故食用已放置4-5小時的熟食最危險。
②食物必須煮熟燒透后再食用,家禽、肉類、牛奶尤應如此,熟透指食物的所有部位至少達到70℃。
③應選擇已加工處理過的食品醫(yī),學.全,在.線jfsoft.net.cn,如消毒的牛奶或用紫外線照射的家禽。
④熟食應在接近或高于60℃的高溫、接近或低于10℃(包括食物內部)的低溫條件下保存。
⑤存放過的食物必須重新加熱70℃后再食用。
⑥生食和熟食應當用不同的切板和刀加工,分別盛放。
⑦保持廚房清潔,烹飪用具、餐具均應當用干凈布揩拭干凈,揩布不應超過一天,下次使用前必須在沸水中煮過。
⑧處理食品前應先洗手,便后、為嬰兒換尿布后尤應洗手;手上如有傷口,應先用繃帶包好傷口后再加工食品。
⑨不要讓昆蟲、兔、鼠等動物接觸食品,因為動物大都帶有致病微生物。
⑩飲用水和食品用水應純潔,若懷疑誰不干凈,應作煮沸或消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