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3年博士研究生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j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校博士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和院系二級管理負責制,現(xiàn)對2013年博士生(含公開招考、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復試和錄取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招生院系負責根據(jù)學科特點制定本院系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報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公布執(zhí)行。
2.所有擬錄取的博士生均須通過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經(jīng)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參加碩博連讀資格考核和“申請考核制”綜合考核的考生必須通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已通過推免生面試并經(jīng)研究生院審批同意的本科直博生無須參加本次復試。
3.復試主要根據(jù)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zhì)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www.med126.com;復試內(nèi)容包括外語聽力與口語、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zhì),具體形式由報考院(系、所)決定。
4. 各招生院系應至少成立一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應有5名教授(或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一般博導不少于2人)組成,按學科或研究方向組織復試;復試情況要有詳細的書面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復試材料由院系妥善保管備查。
二、復試工作細則
各招生院系博士生復試工作細則應包括復試形式、知識要求、評分標準、擬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
1.復試形式可包括筆試、口試等,每個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評分標準,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數(shù)-2))×組別系數(shù)。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原則
公開招考:綜合考察考生報考材料、初試成績和復試情況;
碩博連讀:綜合考察該生碩士階段學習和科研情況及資格考核情況;
申請考核:綜合考察考生申請材料和考核情況(含綜合筆試和面試);
以上各部分所占權重由各招生院系自主確定并在復試細則中明確說明。
各院系根據(jù)綜合成績情況,按導師招生原則和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指標確定擬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