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復試是對初試成績達到國家錄取要求的考生進一步考查其思想品德、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高新生質量的有效保證。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07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招辦《關于做好我省2007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我院200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組織
(一)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名單附后)統(tǒng)一領導。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的職責是:研究解決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復試辦法,確定調劑、錄取原則,審定復試、錄取名單等);設置辦公室、執(zhí)法監(jiān)督組、體檢組。研究生處在招生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負責我院研究生復試專業(yè)課、體檢、生源調劑、錄取等的組織工作;各二級院(系)、所負責組織所屬各學科、專業(yè)招收碩士研究生的面試工作;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過程的監(jiān)督及復議。
(二)各二級院(系)、所應成立各院系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三級學科成立面試小組,原則上由具有導師資格的教研室(科室)主任任組長,3~5名指導小組成員(含導師)參加。各面試小組設秘書1人(由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擔任)。面試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根據(jù)專業(yè)要求和考生實際情況,確定面試小組面試內容、命題(含綜合素質考查、專業(yè)外語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試題)、擬出答題要點和評分標準、評定面試成績、寫出面試評語并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面試小組秘書要對面試(含綜合素質考查、專業(yè)外語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的全過程做好記錄,填寫面試情況登記表,交面試小組組長簽字后報各二級院(系)、所,各二級院(系)、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處。
二、復試的基本原則
復試名單由研究生處按照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確定的原則,在征求各二級院(系)、所和導師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最后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審定。為提高復試有效性,確保研究生入學質量,將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復試考生的總數(shù),原則上掌握在我院招生總規(guī)模的120%以內。
三、復試內容
各地考生一律到我院參加復試。復試內容有資格審查和體檢、筆試、面試。筆試和面試的考查總分為300分。
(一)復試及錄取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由研究生處負責。復試前,應對考生的學歷證書、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1、對考生身份的審查: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報名的照片一致。
2、對畢業(yè)證書的審查:對非應屆考生的畢業(yè)證書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畢業(yè)證書原件有疑問的,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上對考生的學歷證書進行查詢或及時向考生畢業(yè)學校進行調查;對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對其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進行審查。
3、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審查: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大專畢業(yè)后工作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習能力。
4、對報考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的考生,還應對其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進行審查。
5、對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及時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發(fā)出調閱考生初試答卷的公函。收到考生答卷后,須對考生初試答卷與復試筆試答卷的筆跡是否相同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不能錄取。
(二)專業(yè)課筆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專業(yè)基礎及專業(yè)課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暫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含命題、監(jiān)考、閱卷、成績錄入等),各二級院(系)、所參與。專業(yè)課筆試按二級學科命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同等學力考生必須按要求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且必須及格(≥60分),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三)面試
面試小組的面試,包括綜合素質考查(含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yè)外語筆試、和臨床實踐技能(臨床研究生)或實驗操作技能(基礎研究生)考試三部分,由各二級院(系)、所負責組織。應側重考查考生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與表達能力、科研素質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并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xiàn)。面試小組組織的面試滿分為200分。面試三部分(綜合素質考查、專業(yè)外語筆試、實踐技能考試)分別為120分、30分和50分。
四、復試時間與復試通知
我院今年研究生復試安排在4月初開始進行。復試通知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發(fā)布。
五、調劑復試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報考的研究方向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此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因導師招收名額有限不能進入導師所在研究方向復試的考生,原則上由研究生處在征詢考生本人意見和導師意見后在考生報考的二級學科專業(yè)范圍內調劑復試。
(二)第一志愿報考外校調劑到我院的考生,其初試分數(shù)必須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qū)(B類考生)分數(shù)線方可調劑到我院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具體要求、調劑程序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辦制定的有關文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