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桑植縣人民醫(yī)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fā)[2014]70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人民醫(yī)院申請,縣人社局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組織我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縣人民醫(yī)院未達到開考比例而被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桑植縣人民醫(yī)院第二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筆試內容及分值、面試方式等詳見《2016年桑植縣人民醫(yī)院二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桑植縣公眾信息網。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11月11日至1998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以市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當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以上服務期、辭退、最低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考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流程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地點:桑植縣人民醫(yī)院人事股(0744-6237052)
2.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報名流程
考生現(xiàn)場領取《桑植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附件3)→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2張,其中一張粘貼于報名表“相片”處,另一張背面寫上報名號和姓名后上交報名工作人員)→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及報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證件資料,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